各鄉鎮黨委、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和駐歙各單位:
《歙縣“十四五”期間支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歙縣縣委辦公室
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8日
歙縣“十四五”期間支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強力推進旅游強省“五個一批”建設、全域旅游“四級聯建”工程,全力推動歙縣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歙縣旅游品牌影響力,積極爭創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十四五”期間,縣委縣政府計劃每年安排旅游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一、著力構建“一城一江”格局。緊緊圍繞“一城一江”原生旅游資源,塑造歙縣全域旅游發展核心吸引物。一是積極整合古城(含漁梁)核心資源,提升古街古巷、練江兩岸夜游場景,培育更文化、更藝術、更時尚、更科技、更活力的古城新業態。對興辦博物館、藝術館等文化空間、精品民宿、文化創意、茶吧咖啡吧、非遺體驗、藝術手作、光影動漫等文旅休閑業態的,給予適當獎補;二是高標準高質量推進新安江百里大畫廊建設,對引進的水上慢游、江上休閑、水居山居度假、健康養老、深度睡眠、輕奢休閑等生態文旅產業項目給予適當獎補。
二、豐富鄉村旅游產品供給。發揮鄉村旅游的綜合功能和帶動作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一是挖掘村莊特質,鼓勵開展景區村莊打造,培育具有獨特體驗感的微旅游新場景,每個補助30-50萬元;每年評選十佳鄉村旅游新場景,并給予適當獎勵;二是支持農村閑置房屋盤活利用,對新開發藝術駐留、精品民宿、非遺活態利用工作室、旅游伴手禮展示銷售空間等旅游業態的,經認定并建成運營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萬元;三是支持和鼓勵高校、知名企業在我縣設立徽學、美學、建筑設計、藝術寫生等學生實踐基地及鄉村旅游創意和規劃、民宿設計等工作機構,對帶動效果明顯的每年獎勵5-20萬元;四是支持鄉村旅游運營商與村集體成立鄉村旅游運營公司,通過植入旅游業態、開發系列鄉村旅游產品和精品線路等探索鄉村運營模式,對帶動村集體和村民增收明顯,并經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達到優秀等次的,前三年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運營獎補。
三、扶持旅游新業態新產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大力扶持旅游新業態,積極培育旅游新亮點。一是大力推進文旅創新、創意、創造,不斷提高文化含量、生態含量和科技含量,對引進光影動漫、旅游云服務、VR文旅、線上景區游覽、影視旅游等文旅新業態、新模式的給予適當獎補;二是對國內外策劃機構、運營機構、旅行社等企業,策劃、銷售文旅融合、生態康養、夜游旅游、紅色旅游、親子旅游、運動打卡、自駕房車等系列文旅新產品的給予適當獎補;三是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野奢酒店、精品酒店、品牌酒店等,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建成運營后一次性給予投資額2%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四是圍繞 “古城、江畔、村落、田園、云巔”五大主題,以“十大集聚區”為重點,對單一主體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整體連片開發6棟以上,形成特色明顯、業態豐富、配套完善的民宿群,建成運營后一次性給予投資額3%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評定為歙縣“一宿一品”精品民宿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四、培育壯大旅游市場主體。鼓勵個轉企,培育壯大旅游市場主體,構建多元化旅游市場,激發發展活力。一是設爭先進位獎,對首次納入規上、限上的旅游法人企業當年獎勵5萬元;連續3年營業收入及稅收正增長且當年增幅高于10%的,獎勵5萬元;對年度實際入庫稅收首次達到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含)以上的規上、限上的旅游法人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20萬元、30萬元、60萬元;二是設品牌創建獎,對新評定為國家3A、4A、5A級的旅游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新評定為省級、國家級的旅游度假區,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0萬元。對新評定為中國四星、五星級飯店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3星級、4星級、5星級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5萬元;三是設評優獎,對新評定為省級、國家級特色旅游名鎮、名村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為省級、國家級休閑旅游示范點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3萬元;對研學基地(營地)、康養(療休養)基地、房車營地和夜游等新業態項目獲省、國家級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6萬元;四是拓寬旅游企業融資渠道,設立歙縣旅游擔?;?00萬元(委托歙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運作管理),重點支持旅游品質提升、新業態培育等旅游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經營性固定資產貸款”、“景區收益權質押貸”幫助文旅企業盤活存量資產,開發貸款利率更加優惠的“景區貸”、“民宿貸”、“景區村莊貸”等普惠金融產品,支持旅游市場主體做大做強。
五、扶植培育夜宿產業。扶持引導夜宿歙縣,大力推進夜間經濟發展。一是設會議組織獎,對歙縣企業(協會)組織、承接縣外單位在我縣舉辦會議給予獎勵,單次會議(會議、活動前須到縣文旅體局報備并審核通過,下同)消費金額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3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獎補1萬元、2萬元、3萬元;二是設賽事活動獎,對在歙縣自主舉辦各類文化旅游體育展會賽事活動,縣外報名參加人數達到200人(含200人)以上并在歙縣住宿的,給予主辦方按每人每晚25元補助;三是設研學旅行及療休養組織獎。在歙縣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內旅行社,按照接待研學旅行團或療休養團的年收客數量給予獎勵。年度接待人數達3000人(含)—5000人(不含)、5000人(含)及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獎補3萬元、6萬元;四是設自駕游組織獎。在歙縣住宿1晚以上(含1晚),游覽2個以上(含2個)縣內收費景區,串聯1個以上(含1個)歙縣鄉村旅游體驗項目,且單次組織車輛不少于20輛的自駕游機構,年度內接待車次總量給予分段獎勵。累計組織80輛車(含)以上的按100元/臺車獎勵,累計組織100輛車(含)以上的按200元/臺車獎勵,累計組織200輛車(含)以上的按300元/臺車獎勵,補助金額上限7萬元;五是設置高鐵團隊獎。對同一個城市一次性組織200人(含)以上游客(2個半價計1人)乘坐高鐵至歙縣北站或三陽站來歙旅游,游覽縣內2個收費景區,并在縣內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內旅行社一次性獎補2萬元。
六、提升旅游服務品質。全面完善旅游服務體系,提升旅游服務品質,提高游客滿意度。一是支持智慧旅游建設。對新建智能通關、旅游信息化等智能化旅游服務系統的景區景點度假區等機構,投資額達2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投資額4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二是支持標準化建設。規范完善十大旅游集聚區、重要鄉村旅游點等區域內的旅游標識系統,提升區域鄉村旅游服務功能;對按照行業標準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景觀節點、旅游驛站、休憩點、旅游步道、騎行道等旅游基礎設施項目,投資額達2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投資額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三是完善基礎設施。對新建的AA級和AAA級旅游廁所,分別一次性補助10萬元、15萬元;開展廁所管理優秀評選工作,對每年納入旅游廁所數據庫中的旅游廁所管理單位進行評選,獲評優秀的獎勵2萬元;對新建的生態旅游停車場,面積達200㎡(含)以上、400㎡(含)以上的,分別一次性補助3萬元、5萬元;四是開展旅游服務提升行動,加強對旅游從業人員的培訓,每年評選歙縣旅游十大形象代表并給予獎勵。鼓勵旅游企業創建名導、優秀講解員等工作室,對帶動效果明顯的每年獎勵1萬元;對在歙縣景區景點工作滿一年以上并認定為歙縣高級、中級講解員的分別給予0.6萬元/年、0.3萬元/年的獎勵。
七、強化旅游形象推廣。加大歙縣旅游形象宣傳和整體營銷力度,不斷提升歙縣旅游知名度和影響力。一是營造濃厚的全域旅游氛圍。全面策劃、建設歙縣旅游目的地視覺識別(VI)系統,在省市縣交界處、車站碼頭、高速及公路主干道、鄉村旅游點等核心區域建設融入歙縣地方特色、藝術性強、識別度高的形象識別景觀節點、網紅打卡點等;二是強化品牌形象宣傳。對在《人民日報》(含海外版)、學習強國(中央平臺)、新華社、《中國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中央級媒體和《安徽日報》、安徽衛視等省級媒體正面宣傳歙縣旅游的給予適當獎勵;每年集中力量在2-3個主要客源地市場進行立體化的形象及活動宣傳推廣;三是注重線上平臺宣傳。加強與馬蜂窩、今日頭條、抖音、快手等自媒體平臺合作,研發“一碼當先游歙縣”等互聯網營銷平臺和旅游直播平臺;四是創新旅游節慶活動。以“品味歙縣 自在鄉村”為主題,鼓勵和支持部門、鄉鎮、村以及旅游企業開展市場化節慶活動,對關注度高、體驗度強、有獨特文旅IP,又能實現旅游產品轉化的品牌節慶活動給予適當獎補。
措施涉及的年度具體資金使用安排由縣文旅體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經縣財政局審核,報縣政府審定后實施。
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縣文旅體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2021年3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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