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江河魚類自然繁殖、增殖,保護生態平衡,確保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實行禁漁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昌源河、街源河、布射河水域及實驗區布射河口至街口斷面水域和新安江王村至浦口段水域屬禁漁區,繼續按照《歙縣人民政府關于新安江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水域禁漁的通告》(歙政〔2019〕40號)實行全年全面禁漁。
二、我縣所轄其他各小河流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 時。
三、禁漁區、禁漁期禁止一切捕撈和破壞江河魚類自然繁殖、增殖的行為。各沿江市場、縣內各農貿市場、凍庫、餐飲單位嚴禁收購、銷售天然水域漁獲物。
四、在禁漁區、禁漁期,縣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捕撈行為,縣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所在鄉鎮政府要密切配合,堅決落實禁捕管理職責。
五、嚴禁阻礙、拒絕漁業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對阻撓、暴力抗拒執法部門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鼓勵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縣漁政站2617059(工作日上午 8:00-12:00 及下午2:30-5:30,其余時間可撥打 19855091286;110)。
歙縣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
黃山市金信財稅代理事務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部分圖片、文字來源于網絡,如若侵權,請聯系本網刪除。皖ICP備14002927號-1 皖公安備34102102000233 技術支持:黃山時億網絡 |